遠雄人壽買信義區企業總部 昌軒建設總座涉侵吞佣金、3人交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聚集團旗下昌軒建設13年前出售台北市信義區土地及建物,給遠雄人壽作為企業總部,時任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卻涉嫌與開發部副理羅文德合謀,營造購地案整合困難等假象,向遠壽收4億多元高額佣金,其中2.6億多元回流向、羅2人口袋,涉背信等罪;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嘉妮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8路搜索及約談向可立等4人,今凌晨以50至200萬元交保。
交保的被告包括向可立200萬元交保、羅文德100萬元交保、亦泊實業社前負責人鄭永裕50萬元交保,3人一併被限制出境及出海;擔任掮客的「WIN FAIR」公司負責人李克毅,僅限制出境及出海。
檢調獲報,2008年間,遠壽向昌軒建設及聯貸銀行團代表債權人,買進位於北市信義區的土地及建物,規劃成企業總部,而該筆土地及建物最初則是由昌軒建設、奕行投資,以及奕銘投資等3家公司參與合建,交易完成後,獲利本應由昌軒建設等3家公司所有,向、羅2人卻涉嫌中飽私囊,侵吞2.6億多元。
檢調調查,向可立當初以昌軒建設代理人身分,參與遠壽購地案簽約,向卻涉嫌與「WIN FAIR FINANCE LIMITED」(WIN FAIR)公司負責人李克毅合謀,先由李克毅出面參與仲介過程,李另安排其掌控的「WIN FAIR」等公司接受遠壽委託,宣稱負責協助遠壽處理購地案等相關事務。
檢方查出,向可立等人與遠壽交易談判期間,不斷營造購地案整合困難、成交不易、仲介人著力深等假象,趁機獅子大開口,向遠壽收取4億多元的高額佣金;2008年7月,遠壽分別與昌軒建設、奕行及奕銘公司簽約完成交易後,再依約輾轉將部分款項匯至向、羅2人所指定的帳戶。
向、羅2人則假借「佣金」名義朋分款項,扣除實際用於土地整合等開發費用的成本,2人共涉嫌侵吞2.6億多元。檢調掌握,向、羅2人透過鄭永裕為中間人收取佣金,之後再輾轉流至向、羅2人所掌控的私人帳戶,造成昌軒建設等3家公司的獲利遭壓縮,損失2.6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