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家庭!老婆買A書送兒子 老公爆氣拆熱水器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一名男子阿明(化名)不滿妻子阿惠(化名)買色情書籍給未成年的兒子看,又長期沉溺手機,不做家事,氣得提告訴請離婚。阿惠則主張阿明長期對她言語暴力,分房睡後,還派人拆掉房間門扇與熱水器,但她還是希望維持夫妻關係,不願離婚。高等法院審酌婚姻破綻比例,阿明應負較高的責任,日前判其敗訴。
阿明與阿惠1996年結婚,育有3子女。阿明控訴,阿惠婚後未外出工作,長期賦閒在家,近年沉迷電玩遊戲,無心家務,不重視子女教育,甚至購買色情書籍給幼子看,讓他忍無可忍,惟經溝通,均未獲回應。
阿明指出,2019年4月間,兩人因為家事問題爭吵,未料,阿惠隔日就和他分房睡,去年還離家。考量兩人已無夫妻之情,難以維持婚姻,興訟請求法官判准離婚。阿明另主張,阿惠讓幼子接觸猥褻資訊,無視小孩課業表現落後,不適合擔任監護人,希望法官把親權判給他,並判阿惠離婚後每月支付9000元扶養費。
阿惠則說,她除協助阿明經營商店,還操持家務、監督子女課業及照顧重病公婆。反而是阿明情緒控管不佳,經常無故責罵,曾派壞她的手工商品,並屢次要求她遷出家中,等到分房後,又拆除她房間的門扇與熱水器,害她無法住在家裡。
阿惠主張,小孩的教養應由兩人協力,阿明不得以兩人理念不同,作為請求離婚的事由。她因阿明施壓而離家,屢次表達返家的意願,卻遭拒絕,可見阿明對於婚姻破綻的責任較重,無權請求離婚或要求子女親權。
高院指出,兩人分房、分居已有相當時日,司法程序中又相互攻擊,阿惠亦曾萌生離婚想法,夫妻情分已淡,並累積嚴重摩擦,難有理性溝通並回復婚姻圓滿的可能,堪認兩人婚姻關係已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
但高院認為,阿明對阿惠有言語攻擊、行為逼迫及態度尖銳等行為,是導致兩人分房的主因,相較於阿惠近年有沉迷電玩、教養與家務不力等行為,阿明的可責性還是較高,故判定阿明訴離無理由,駁回其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