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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恩診所涉詐健保費 負責人坦承犯行判緩刑

嘉義市「羅大恩整體自然醫學診所」負責人羅大恩醫師涉詐領健保費,被嘉義地院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記者丁偉杰攝)

嘉義市「羅大恩整體自然醫學診所」負責人羅大恩醫師涉詐領健保費,被嘉義地院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記者丁偉杰攝)

2021/04/09 15:48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市「羅大恩整體自然醫學診所」負責人羅大恩醫師涉嫌偽造20多位未診治病人的就醫紀錄,向健保署不實申報健保費16萬5078萬元,嘉義地院審理後,審酌他坦承犯行,已向健保署繳回和解金46萬2338元,並捐款40萬元予健保署,今天依詐欺等罪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每日折抵1千元,緩刑2年。

簡易判決書指出,羅男為該診所負責人及執業醫師,於107年2月至去年3月,偽造20多位未診治病人的就醫紀錄,共虛報24件計16萬7198點健保點數,換算點值後,由健保署撥付醫療費用16萬5078元。

羅男所涉虛報醫療紀錄,包括實際無居家醫療照護情形,卻虛報義診地點為居家訪視點,患者係至義診地點就醫,未到過該診所看診,卻被申報為居家訪視點等。

案發後,嘉義地檢署偵辦,羅男到案後坦承犯行,經與健保署協商,羅男同意向健保署繳回和解金46萬2338元,並捐款40萬元予健保署,檢方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批羅男身為執業醫師,明知健保資源已捉襟見肘,本應珍惜使用,竟製作、虛報登載不實健保資料,詐領國家醫療資源、影響守法公民享受健保資源權益,破壞長久建立維持的健保制度。

法官審酌羅男每次詐得金額不高,對健保財政損害程度尚非嚴重,且犯後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已有悔意,諭知緩刑2年,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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