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鬧區飆車釀3死 無照黃佑呈判賠一死者家屬300萬元
2名無照男子在台北市鬧區競速失控,撞進騎樓後造成3人死亡,無照又肇事的駕駛謝亞軒除了被判刑12年,還須賠其中一名死者的家屬300萬元。(資料照,記者鄭景議翻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無駕駛執照的男子黃佑呈,被控與好友謝亞軒在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鬧區以「一前一後」跟車方式飆車,謝亞軒因車速過快失控撞進騎樓造成3人死亡,謝已於去年初判刑12年徒刑定讞,黃今年2月被判9年徒刑定讞;被害人之一的謝姓男子妻子、兩名子女向黃佑呈求償,高等法院判決黃應賠償謝妻、2名子女各100萬元共300萬元。
至於謝亞軒部分,謝妻、子女共3人已和謝達成和解賠償500萬元,包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金200萬元、謝賠償3人共300萬元。
黃佑呈、謝亞軒於107年10月11日傍晚開車上路,由謝亞軒緊跟黃佑呈,沿途尋覓用餐地點,途經南京東路時因堵車,2人不耐久候,竟闖入公車專用道,又未打方向燈,高速駛出專用道。
黃佑呈行經南京東路4段附近、台北小巨蛋前,再度闖入公車專用道,又以時速至少80公里速度駛出,見機車後緊急煞車;尾隨的謝亞軒見狀也煞車,卻因車速過快失控撞進騎樓,造成3人死亡。
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起訴謝、黃2人,謝亞軒去年初被判刑12年確定,黃佑呈部分被發回更審,今年二月,黃被判刑9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