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槍擊案偵破 黃明昭:嫌犯供稱槍枝會發出聲音跟光
高市警察局長黃明昭說明鳳山槍擊案。(記者王榮祥攝)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雄鳳山今凌晨發生男子對空鳴槍案件,警方在案發6小時即逮獲賴姓嫌犯;高市警察局長黃明昭上午指出,現場找到3個彈殼,看起來可以擊發,嫌犯則供稱槍枝是道具槍,會發生聲音跟光,已丟海裡,相關案情持續釐清中。
黃明昭說明,今天凌晨1點20分發生在鳳山,歹徒持道具槍對空鳴3槍,警方查出賴姓嫌犯的身分及落腳點,今天上午7點50分逮捕到案。
黃明昭強調,肅槍一直是警方重點工作,也要求一定要往溯源方向努力,這件案子也會持續辦理。
他進一步指出,賴嫌聲稱所用的是道具槍,案發後已丟到海裡,由於嫌犯喝了酒(酒醉),涉及案件還有相關動機正在釐清中。
針對嫌犯所稱槍枝是道具槍並已丟到海裡,黃明昭認為是否屬實還待釐清,但現場拾獲3顆彈殼,看起來是可以擊發,但是沒有看到彈頭;嫌犯則供稱槍枝可以發出聲音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