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結婚4年就偷腥 家有2子在外又生2個

葉男與妻生有兩子,卻又在外偷腥再生兩子。(情境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葉姓人夫和妻子生了兩個小孩,在外卻又結識翁姓女子,再生兩個小孩,直到和翁女宴客完之後,才承認要和妻子離婚但尚未談妥。而後葉妻得知先生在外另組家庭,還生小孩,氣得提起損害賠償告訴。高等法院日前維持原審新北地院判葉、翁二人應賠葉妻50萬元,全案確定。
葉男2013年和妻子完婚,並生下兩子,沒想到短短4年,就發生婚外情,與翁女交往,並和妻子協議離婚,
葉男以正在協議離婚為由,哄騙翁女繼續交往,並且搬離家庭,拋妻棄子,和翁女同居。翁女以為葉男遇到真愛,同以以小三身分交往,深信有天會扶正,甚至還懷孕,生下兩個小孩。
葉向翁求婚,並大張旗鼓宴客,告訴家人這個好消息,豈料宴客完2天後,葉男才向翁女坦承「我還沒離婚」。
葉妻輾轉得知丈夫在分居時偷腥,氣得提出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告訴,向兩人求償100萬元。
葉男而後因案入獄,丟掉工作,他主張自己經濟狀況不佳,還要扶養4名未成年子女,希望能酌減賠償金;翁女則強調自己要養2名未成年子女,且是交往後才知道葉男已婚,希望法官從輕酌定賠償金。
高院指出,翁女與葉男之初,明知他尚未離婚,仍持續與他發生性行為甚至生小孩,足見翁女與葉男之間已逾越一般交友分際,破壞葉妻保持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的信賴基礎。
高院考量,葉、翁二人侵害葉妻的配偶權期間逾1年以上,並生有子女,加害情節非輕,造成葉妻精神痛苦程度深鉅,審酌雙方學歷、資力後,認定原審新北地院判賠50萬元合理,日前駁回翁女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