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上對鄰座妙齡女伸鹹豬手 7旬色翁還捧臉要強吻
情境照。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70歲「色阿北」搭公車跟年輕女子坐在一起,與少女攀談甚歡,女子卸除心防後,他即伸手撫摸女子右肩,並朝其右手臂、右手掌游移,接著搓摸該女右大腿,並摸捧其臉頰,作勢要親吻,經女子口頭制止,並撥開他的手,下車後報警提告,車上並有目擊者幫女子作證,南投地院以性騷罪名判處拘役55日。
這名現年70歲的陳姓「阿北」,去年8月下旬晚間7時許,在台中市干城車站搭乘總達客運,上車後坐在1名年輕女子的右側,並與女子攀談,詢問少女要搭到什麼地方,當天是假日,他還詢問是否到台中遊玩,雙方聊了起來,氣氛輕鬆。
陳男見對方卸除心防,膽子也大了起來,公車開到南投縣草屯鎮時,他認為女子年輕可欺,趁她不注意時,伸手撫摸該女右肩,並朝她的右手臂、右手掌游移,接著手掌搓摸女子的右大腿。
「色阿北」色心一起就停不了手,摸了年輕女子大腿還不停手,繼續用手摸捧女子臉頰,作勢欲親吻該女子,女子忍無可忍大聲制止,並撥開陳男的手,陳才罷手,這一幕都被坐在兩人附近的乘客看到。
被性騷擾的年輕女子非常憤怒,在車上即用LINE傳訊息給自己的朋友,朋友要她下車去報警,後來她即到南投警分局提告,並請目擊者幫她作證。
陳男後來被警方找到,他坦承在車上伸出鹹豬手,被南投地檢署以性騷擾罪嫌起訴後,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判處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陳男無視兩性平權及對女性的尊重,竟乘告訴人不及抗拒之際,徒手觸摸告訴人之右肩、右手臂、右手掌、右大腿、臉頰等部位,無視於年輕女子的身體自主權及人格尊嚴,造成該女心理陰影及不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