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韓粉聲援「楊玉如」 辱罵正妹「爛貨、賤人」全判罰金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林姓等8名韓粉,前年(2019年)不滿正妹蔡亭瑋,與韓粉楊玉如在高雄市廣德家的新聞事件,進而在臉書聲援楊女,謾罵污衊蔡女是「賤人」、「畜生」、「去酒店上班」、「腦殘」、「爛貨」等,被蔡女控告妨害名譽,其中只有1人承認侮辱,另7人全都否認犯行,甚至辯稱是評論新聞事件,台中地院認為7人辯詞違反常理、不足採信,依公然侮辱罪判處認罪的1人罰金4000元,其餘7人判處罰金6000元,可上訴。
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的支持者楊玉如,前年7月6日跑到高雄市廣德家香蕉煎餅店,她不滿有人發起罷免當時的高雄市長韓國瑜,遂責罵去消費的年輕女子蔡亭瑋「去死」,楊女也因此一戰成名。
判決書指出,上述新聞事件披露後,林姓、徐姓、田姓、姜姓、古姓、沈姓與兩名張姓韓粉,同年7、8月間,陸續於「韓國瑜選總統全國後援會(韓家軍)」、「2020韓國瑜總統後援會(總會)」、「支持韓國瑜選2020年總統」、「 韓國瑜穿雲鐵柱後援會」等支持韓國瑜的臉書社團內,貼文侮辱污衊蔡女。
貼文內容包括「裝水水去酒店上班」、「賤人就是矯情」、「小畜生」、「TMDG8爛禍(爛貨)」、「腦殘廢物」、「醜陋無比、荒腔走板」、「智障年輕人」等,台中地院審理時,僅田姓韓粉承認貼文辱人,其餘7人全都否認犯行。
這7名韓粉辯稱,沒有公然侮辱的意思,沒有指任何人,或是指的不是蔡女,不是侮辱蔡女,只是針對新聞事件評論,法官卻認為,依社會一般評價,都能認定上述8人,是對蔡女的歧視性、攻擊性之辱罵言詞,已非單純發表言論,且已達於貶損蔡女名譽的程度,7人否認犯行的辯詞,都違反常理,據此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田男罰金4000元,其餘7人判處罰金6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