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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明日之星」涉猥褻女調查官被起訴 律師代表火線反擊

2021/02/05 12:4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一度被視為「明日之星」的調查局外事站陳姓前副主任(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外甥),與女調查官餐敘後被控強吻及襲胸,今被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陳男今委請律師呂朝章表示,當天餐敘結束搭電梯時,女方還對陳男說:「來啦,一起走啦」,且電梯到1樓後,女方還轉身要陳男一起離開,長按電梯開門按鈕不離去,希望未來法院可以還陳男公道。

呂朝章表示,從監視器錄影畫面等資料內容,可以證明陳男與女方離開聚會場所時,雙方互動正常,且女方的表情沒有任何異樣,在電梯中還與陳男有說有笑,互動良好,聚會結束走出電梯時,還回頭與陳男揮手道別。

呂朝章指出,根據電梯內的監視器錄影畫面,陳男與女方聚會後,一同搭電梯下樓,女方要在1樓出電梯,陳男則因手機遺失找不到,打算至地下樓層繼續找手機,陳男與女方進電梯內時有說有笑,等電梯抵達1樓後,陳男站在電梯內一角沒有要出電梯,而女方出電梯時還不斷回頭,並要陳男一起出電梯,當時女方還對陳男說:「來啦!一起走啦」。

呂朝章解釋,陳男當時要去地下室找手機,揮手拒絕示意要女方先離開,女方卻仍長按電梯開門按鈕,不出電梯,是陳男不斷要女方先出電梯,且推女方離開電梯,女方這才離去。如果陳男強制猥褻或性騷擾女方,衡量一般常情,等電梯抵達1樓後,女方理應立刻奪門而出或迅速離開,避免與陳男共處一室,並盡速拉開與陳男之間的距離才是,不可能會邀約陳男一起同行。

呂朝章還表示,聚會當日所點的餐點有剩餘,女方離去時曾將炸雞、滷味等打包帶走,並提著打包食物的紙袋,與陳男一同搭電梯下樓,如果陳男有對女方強制猥褻或性騷擾,女方事後應該會想快速離開現場,絕對不可能還會有打包餐點並帶走等舉動。

檢方調查,去年7月20日晚上至21日凌晨,陳男與受害女調查官先到北市和平東路上的餐廳餐敘,之後又前往忠孝東路的民間公司招待所續攤,並趁與女方獨處之際,涉嫌將女方壓在沙發上強吻及襲胸;女方雖以手猛推抵抗,但陳男卻不罷休,還伸手撫摸女方的胸部及強吻,女方因死命抵抗,導致頸部及手部出現多處擦挫傷,事後立即到醫院驗傷,並因此接受心理諮商。

事發後,陳男一度向女方道歉,指自己當天喝醉斷片,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女方則向同事訴苦,提及「男的一直著急找女的,你應該就知道發生事情了」;檢方比對女方及其同事的證述後,考量陳男曾在調查局性平會上辯稱喝醉到斷片,但卻在偵查庭上指自己意識清楚,認定陳男說詞前後反覆,不採信其說詞,因此將陳男起訴。據悉,陳男事發後已被記小過及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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