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霸凌少女家屬一度上警局擬提告 警方:受理報案過程依照規定
林姓女高職生遭多人霸凌。(擷取自網路)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林姓女高職生遭多人霸凌,家屬1月26日通報學校後,一度要對蕭女提告傷害,警方依規定受理報案,不過後來雙方有和解意願,警方才終止製作筆錄,林女與家屬大約半小時後離去,警方強調受理報案過程依規定處理,且整個過程全程錄影錄音。
高市林姓女高職生遭多人霸凌,家屬1月26日通報學校後,當晚8時許帶林女到小港漢民所,一度要對蕭女提告傷害,警方依規定受理報案。
警方詢問案件內容,林女回答為傷害案,未提及被人霸凌,不到5分鐘時間就向警方表示想與對方和解,如果談不成再來提告,警方詢問林女是否同意長輩意見,林女點頭同意後警方隨即終止筆錄,整個過程全都錄。
警方隨後向林女告知權利義務,強調案發起6個月內,林女均有告訴權,並應注意期限,隨時可以上警局提告,以維護自身權益,林女與家屬才離開。
警方強調全案依規定辦理,只知道是傷害案,但不曉得是霸凌,整個受理報案過程,大約半小時,警方有告知權利義務,並提醒當事人留意,確保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