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法官與富商不當交往 司法院啟動4大革新甩負評
司法院今(18)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多位所屬法官受業者長期招待宴飲餽贈案的行政調查結果,由秘書長林輝煌(中)、政風處長沈明倫(左)及發言人張永宏(右)主持並回答相關提問。(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司法院調查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與法官不當交往,接受翁宴飲招待及餽贈衣物、營養品,今公布調查結果,認定20名法官有違失行為,行為損及司法形象及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強調對有違失行為的司法人員,不因職務高低而有差別待遇,徹底清查,以維護司法公平正義形象。
司法院也即刻啟動相關積極作為與策進方案,除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由人審會決議是否將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法官顏南全、吳雄銘、前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曾平杉、陳義仲、前高等法院法官林金村等7人等移送監察院審查;另還將決議是否撤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法官吳雄銘、最高法院優遇法官謝家鶴、前高等法院法官尤豐彥、林金村、司法院優遇大法官蔡清遊等6人的司法獎章,並追繳獎勵金。
三、修正法官法,對於已離退的受懲戒人,增加「剝奪及減少退休給與」的懲戒處分種類、延長懲戒處分行使行間,貪污被判刑確定應繳回停職時薪資等,並於去年7月施行;另於職務法庭加入參審員制度,第一審加入參審員2人,與職業法官3人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以廣納多元觀點,提升判決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