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女友前夫電話費起衝突 持西瓜刀砍人判關2年10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林男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 (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林姓男子因積欠女友的陳姓前夫萬元電話費,兩人便於2018年12月底相約在林男住處討論還款事宜。但林、陳2人互有嫌隙,林男便準備西瓜刀防身。未料,兩人碰面後,陳男竟叫開車的潘姓友人作勢開車撞擊,驚嚇之餘,林男拿出預藏的西瓜刀砍殺陳男。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林男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
檢警調查,林男現任女友為陳男前妻,兩人間因感情糾紛互有嫌隙,3年前12月24日,陳男打電話給林男,要求他支付積欠的1萬8千元電話費,兩人便約好當日晚間,到林男家中討論還款事宜。
林男間接從line、臉書上得知,陳男曾多次表達對自己的不滿,擔心他會對自己不利,所以購買一把西瓜刀在家防身;當晚見面時,陳男就示意開車載他抵達的潘姓友人,作勢開車撞林男,氣得林男拿出西瓜刀反擊。
陳男見狀用手阻擋,導致雙手遭砍傷,另因來不及躲進車內,只能狼狽地在車外閃躲,最後背部又被砍傷,導致陳男友背部開放性傷口合併肌肉斷裂35公分,雙手有神經斷裂及肌腱斷裂等情形。
最後林男見陳男已經趴在地上,便不再攻擊,陳男見狀趕緊搭上友人車輛到醫院救治。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林男涉犯殺人未遂罪,依法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向法官表示,自己並沒有殺人意圖,若有殺人意圖應該直接砍向被害人的頸動脈等要害,不會砍殺四肢及背部。
法官審理後則認為,林男與陳男並無仇隙,只因為電話費問題,被挑釁之下,就持刀將人砍傷,導致指骨截肢、喪失手部部分功能,事後雙方也未達成和解;考量林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必須扶養小孩等因素,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