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酒駕未扣車還收2萬保證金 高雄員警遭送辦
林園分局將自家員警函送法辦。(資料照)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高雄市林園分局港埔派出所徐姓警員,今年元旦查獲洪姓男子酒駕,酒測值0.2毫克,卻未依法當場扣車,還收取2萬元「保證金」,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受賄罪之嫌,港埔所長發現後通報調查,警方將徐員函送法辦,但徐員否認收賄。
警方指出,洪男於元旦晚間約7點20分,騎機車到港埔所領取司法文書,備勤的徐員聞到酒味,對洪男酒測,酒精值0.2毫克,依法必須開罰單及扣車。
但因為上下班必須用車,又擔心家人知道,洪男對徐員苦苦哀求,拜託不要扣車。
雖然當時港埔所另有其他員警,但徐員與洪男在辦公室一隅,其他員警沒有聽到雙方的對話。
最後徐員在工作登記簿及罰單註明「扣車」,並趁同事不注意時,讓洪男騎機車離開,1個多小時後,徐員也外出,疑似去收取2萬元「保證金」。
事後洪男前去監理所繳納罰款,於1月4日到港埔所找徐員,徐員剛好休假不在。
洪男對值班員警說明來意,並出示繳納罰款收據,強調要向徐員領回2萬元「保證金」,值班員警聽了一頭霧水,通知所長呈報督察組調查。
林園分局督察組發現,洪男酒測值超過0.15毫克,必須當場扣車,等繳納罰款後,才能發還機車。
雖然徐員不認識洪男,已當場開罰單,並在工作登記簿及罰單註明「扣車」,但實際卻沒有,還讓洪男騎走機車,更收取2萬元「保證金」,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受賄罪之嫌,將他函送法辦,徐員否認收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