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警開11槍擊斃 家屬悲傷究責:為何頭部中彈?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市鳳山警方昨晚攔查李姓通緝犯車輛,不料對方拒檢倒車撞警,警方開11槍擊斃吳姓男子(37歲),吳男年初剛因車禍腦部重創,差點喪命,未料不到1年時間卻又因腦部中彈身亡,檢警今上午相驗,家屬表示,警方用槍準則應該是要朝腰部以下開槍,但為何頭部中彈?希望檢警釐清原因,給家屬一個交代。
吳姓男子昨晚搭乘李姓通緝犯的車子,遭警方攔查,李等人倒車衝撞員警,2員警共開11槍,李男等人仍逃離現場。警方事後尋獲該車,發現後座乘客吳男已死亡,該車駕駛等3人棄車逃逸,其中一人柱拐杖。
檢察官今上午進行相驗,吳男的大姊、二姊夫及弟弟也到場,吳男的大姊眼眶濕紅,難過的說,「弟弟過得很辛苦,一切都命啊!希望他一路好走!」今凌晨1點多,警察到家裡敲門,家人才知道弟弟喪命,事情來得太突然,她難過到都沒法睡覺。
大姊說,吳男育有一對念國小的兒女,與妻子離婚後,孩子由前妻照顧,目前與母親及她同住,他是輕鋼架臨時工,這個月剛做10天,這2天休假,昨下午3點多出門,說要去找朋友,沒想到前腳出門,後腳就天人永隔了!
吳男的二姊夫也說,吳男坐在後座,後腦勺被子彈擊中身亡,警方用槍準則應該是要朝腰部以下開槍,為何開到頭部?需要檢警鑑定釐清原因,家人也不想計較,因警察很辛苦,警察是要抓坐在前面的通緝犯,吳男因坐在後座被連累。
儀社人員感嘆說,吳男今年農曆過年後騎機車自撞車禍,緊急送高醫搶救,當時腦部受重創,醫院發出病危通知,「連醫師都說要救活很難!」沒想到「命不該絕又活起來」,開腦手術後救回一命,但不到1年時間,「還是因為意外走了!」「人的命運就是這樣!」
葬儀社人員說,吳男年初嚴重車禍病危,家屬就聯絡他準備辦理後事,未料吳男接受開腦手術後,命救回來了,但留下很多後遺症,行動也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