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父教不會小二女兒數學 衣架打瘀雙腿稱「合理管教」判緩刑
2020/12/13 20:0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本身是博士的台中市劉姓男子,因屢教就讀小二女兒數學不會竟持衣架打瘀雙腿,劉妻發現提告,劉男稱是「合理管教」,但法官審理後認定管教手段顯不相當,依違反家暴防治法判拘役50日,緩刑2年;而劉男收到判決書後不服提出上訴,台中地院認定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稱妥適應予維持,駁回劉訴請,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劉男去年中旬在住處教國小二年級的女兒數學,因屢教不會竟氣到拿衣架打女兒,造成女兒雙腿下肢多處瘀傷,劉妻為此替女兒提告,案件審理時劉男辯稱女兒本身長期有問題,下肢瘀傷是長期累積的結果,屬於「合理的管教」。
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女童只因數學算不好,並非有何偏差行為或故意不遵從劉的教導,且劉欲達指導功課目的,並非以體罰的方式為之,以衣架毆打女童導致雙腿多處挫傷併瘀青的傷害,所受傷勢範圍程度非輕,管教手段顯不相當,並非適切管教。
為此認定已逾越民法懲戒權的範疇,全案依法違反家暴防治法判拘役50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受理執行的地方檢察署所舉辦的法治教育3場次,且禁止對被害人實施家庭暴力,另應於判決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