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博士父教不會小二女兒數學 衣架打瘀雙腿稱「合理管教」判緩刑

本身是博士的台中市劉姓男子,因屢教就讀小二女兒數學不會竟持衣架打瘀雙腿。衣架示意圖。(資料照)

本身是博士的台中市劉姓男子,因屢教就讀小二女兒數學不會竟持衣架打瘀雙腿。衣架示意圖。(資料照)

2020/12/13 20:0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本身是博士的台中市劉姓男子,因屢教就讀小二女兒數學不會竟持衣架打瘀雙腿,劉妻發現提告,劉男稱是「合理管教」,但法官審理後認定管教手段顯不相當,依違反家暴防治法判拘役50日,緩刑2年;而劉男收到判決書後不服提出上訴,台中地院認定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稱妥適應予維持,駁回劉訴請,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劉男去年中旬在住處教國小二年級的女兒數學,因屢教不會竟氣到拿衣架打女兒,造成女兒雙腿下肢多處瘀傷,劉妻為此替女兒提告,案件審理時劉男辯稱女兒本身長期有問題,下肢瘀傷是長期累積的結果,屬於「合理的管教」。

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女童只因數學算不好,並非有何偏差行為或故意不遵從劉的教導,且劉欲達指導功課目的,並非以體罰的方式為之,以衣架毆打女童導致雙腿多處挫傷併瘀青的傷害,所受傷勢範圍程度非輕,管教手段顯不相當,並非適切管教。

為此認定已逾越民法懲戒權的範疇,全案依法違反家暴防治法判拘役50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受理執行的地方檢察署所舉辦的法治教育3場次,且禁止對被害人實施家庭暴力,另應於判決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