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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春「軟趴趴」急喊停 他搶應召女2200被判刑2年8月

楊男性交易突喊停,竟搶劫應召女皮包,被高雄高分院判刑。(情境照)

楊男性交易突喊停,竟搶劫應召女皮包,被高雄高分院判刑。(情境照)

2020/12/12 08:3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楊姓男子與王姓應召女談妥1500元買春,口交時卻因「那話兒」軟趴趴,突然喊停,為了取回服務費,楊男涉嫌動手搶劫她皮包內2200元現金,王女則機警拍攝車號報警查獲,高雄高分院依強盜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8月。

判決書指出,2019年11月23日下午4點半,從事服務業楊姓被告,在高雄市三民區一家旅館對面巷內,與王姓女子談妥性交易,約定價錢1500元,2人隨後分別進入該館房間。

楊男進房後付清費用,要求王女先為其口交,後因無法勃起而主動喊停,他為取回先前給付的性交易價金,起身拿取她置於梳妝臺上的皮包,雙方因而發生拉扯,後來王女被壓制在床受傷,楊男則涉嫌搶走皮包內2200元。

楊男得逞後離開現場,前往停車場騎機車逃逸,王女隨即追出,並機警拍下車號,報請三民一分警循線查獲。

楊男被高雄地院依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後,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要求從輕發落,二合議庭法官審酌他大學畢業,沒有前科紀錄,坦承犯行,並賠償王女7萬元和解,同時罹患戀物癖精神病,僅因一時行動行搶等情節,認為原審量刑並無不妥,判決上訴駁回,可上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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