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舉家搬入同住 婦不忍青春期女兒得與父母擠一房訴請離婚

新北地院判准夫妻離婚,可上訴。(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人婦不滿丈夫婚後讓大哥大嫂全家搬到她家住,導致女兒得跟夫妻同床共眠,但女兒又進入青春期,不適合再與夫妻同床共眠,夫妻因此爭執不斷,前年她與老公分居後,老公2年半來對她不理不睬,傳訊也已讀不回,訴請離婚,新北地院判准,可上訴。
人婦指控,婚後老公讓他的大哥大嫂全家搬進她家住,致使女兒必須跟夫妻擠住在狹小房間,生活品質低落,考量女兒已進入青少年階段,不適合繼續夫妻同床共眠,曾多次跟老公溝通,最後都是吵架收場。
人婦說,基於生活品質及女兒身心發展,前年農曆年後她搬離家中,分居後,老公不但封鎖她LINE,她只能夠過傳送簡訊方式與老公聯繫,但老公對她傳送簡訊息均未回覆,夫妻分居迄今已逾2年半,分居期間毫無交集,婚姻名存實亡,訴請離婚。
開庭時,人夫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
法官依據人婦提出訊息內容,發現都是人婦傳訊給人夫,人夫只有在前年3月向妻子詢問可供匯款扶養費的銀行帳號,之後就未再回覆,又人夫今年9月於調解程序到場同意離婚,旋即表示有事而先離去,後來就未再出庭,顯見人夫主觀上已無意維持婚姻,因此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