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大媽欠2年房租拒搬!家當被法拍 房東掏錢買下收回房子

台南地院司法事務官(前排右三)帶隊到蘇女原租住處執行法拍遺留物,蘇女(左一)到場叫囂。(記者王俊忠翻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知名的檢舉濫訴女蘇大媽積欠房東2年房租,2020年5月中旬被房東中西區清水寺提告、強制她搬走,但她故意把大批家用品留在租屋處,阻擋房東使用。台南地院經公告6個月,本月8日在蘇女原租住處舉行遺留物拍賣會。蘇女則搶先在7日搬走大部分個人物品,8日又到租屋處外對執行人員「大小聲」,執行官讓她搬走所剩不多的物品及完成拍賣程序,房子點交還給清水寺。
據了解,蘇大媽拒絕搬走原租住處內個人家用品,房東清水寺找上法院協助強制執行,台南地院民事執行單位公告6個月後,決定於本月8日上午在法拍蘇女未搬走的遺留物。
蘇大媽得知法院會在8日法拍她的遺留物品,搶先在7日僱工與車輛,把租住處內1百多件個人家用物品與家具搬走。台南地院說,司法事務官8日上午到蘇女開山路租住處執行時,她又到現場咆哮,轄區二分局警方到場戒護,不讓蘇女靠近事務官阻撓。事務官最後給蘇女10分鐘搬東西,蘇女再上樓搬走板凳等物品。
司法事務官與警方上樓確認蘇女原租住處內還有15件個人家用品沒有搬走,依程序進行法拍,不過,剩下的家用品價值都不高,現場有人以4200元買走這15件物品,法院順利淨空蘇女租住處、依程序點交給清水寺廟方。
據透露,蘇女所剩15件物品,其實是由清水寺廟方人員掏錢買下,廟方人員想法是趕快淨空房子,不要再被蘇女延宕下去。對於4200元拍賣款項,法院說明,因蘇女還積欠清水寺6萬9千元房租未還,清水寺可向法院聲請執行這筆款項取償;若清水寺未聲請執行,法院會依程序把4200元返還給蘇女。

台南地院司法事務官(右一)帶隊到蘇女原租住處執行法拍遺留物,並給蘇女(左一)最後搬遷物品的時間。(記者王俊忠翻攝)

蘇女7日僱吊車搬走原租屋處大部分家用品。(記者王俊忠翻攝)

蘇女7日僱吊車搬原租屋處家用品。(記者王俊忠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