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影城大亨過世引爆遺產之爭 長女原棄權發現不公提告回復繼承敗訴
高雄影城大亨過世引爆遺產之爭,長女原棄權發現不公提告回復繼承敗訴,已經再上訴二審。(示意圖)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影城大亨之一曾清水於2007年病故,遺留十全影城等近20筆房地產,引發長女與3子間的爭產官司,長女曾正好於父親過世後被撤經營權,她因護母同意將其可繼承的遺產,全部由母親繼承,但察覺不公未依願留給母親,反被3兄弟所分,提告爭取應有遺產敗訴,已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
一審法官認為曾女既表孝心,同意願將繼承遺產改由母親繼承,等同形成新的遺產分割協議,即「拋棄」原本可繼承的遺產,改由母親取得,雖然曾女後來向高雄地院聲明異議,唯事後不得再主張繼承權,母親也自然獲得處分相關遺產權,終判曾女敗訴,她不服決定上訴,認為當初護母的孝心,不應換來這樣不公的結果。
據了解,電影大亨曾清水於1960年起,創建左營清水戲院、十全影城,十全影城是高市的二輪戲院,仍正常營運中,曾有3子2女,均有不錯成就,長子、三子均為開業名醫,長女曾正好和次女原本在戲院工作,20多年前,十全影城整修後重新開幕,長女曾任總經理十分活躍,父親過世後,家族會議上她主張遺產全給母親。
她事後察覺事有不公,前年提起「回復繼承權」訴訟,主張父親病逝後,她與母親、哥哥等親族均具合法繼承權,當時召開家庭會議討論遺產分配,妹妹表示願拋棄繼承,她也表達孝心,提議所有人都拋棄,讓遺產全歸母親,待母親百年後再做分配,不過,因其他人有意見,當時並無結論。
其他繼承人主張,曾正好曾當庭同意撤回聲明異議,等同拋棄繼承,況且,她已同意將其繼承部分全數留給母親;不過,曾女反駁指當時以為3兄弟會依約定,將她原可繼承的遺產全過戶給母親,才同意撤回異議,沒想到竟各自登記在3人名下,沒有留給母親,才決定提告回復繼承權,但結果敗訴,她已上訴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