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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女兒伸狼爪從小三蹂躪到高一 獸父辯:兒時遭兄性侵有陰影

獸父性侵女兒,竟掰小時遭兄性侵陰影所致!(情境照)

獸父性侵女兒,竟掰小時遭兄性侵陰影所致!(情境照)

2020/11/14 22:1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陳姓男子從女兒8歲起,即趁父女一起洗澡時要女兒閉眼拿水球,實則要女兒抓住自己下體,強行肛交得逞,此後接續性侵女兒到高一,全案爆發後,獸父竟聲稱從小爹不疼娘不愛,還被哥哥性侵,才對親生女兒做出這種事,新竹地院依性侵幼女罪判刑8年6月。

判決書指出,2011年9月起,陳男對年僅8歲、就讀小三的女兒要求一起洗澡,拿出氣球裝水要女兒閉眼睛先摸,然後再將水球換成自己生殖器,並說要將水球放進女兒的肛門裡面,性侵得逞。

2個月後,陳男要求女兒同睡,將女兒衣褲脫掉,不顧女兒哭喊疼痛而性侵得逞。

2016年13歲的女兒升上國二,被陳男叫到房間強脫褲子,要女兒舔他的生殖器,再叫女兒自行脫掉內褲後,性侵射在口中。

2018年女兒15歲就讀高一,在洗澡之際突遭陳男闖入浴室,強摸女兒胸部與下體,要求女兒手扶洗手台,性侵得逞。

最後少女在學校向輔導老師吐露8年來遭性侵的痛苦,指控從小遭父親拿竹子痛打、腳踢,極度無助害怕,完全不知如何反抗獸父,每次遭性侵只要反抗,就被踹踢,還被威脅如果敢聲張就試試看。

陳男到案後雖坦承犯行,卻聲稱自小不受父母疼愛,又遭哥哥侵害,造成心裡陰影,才會對女兒做出這種事,還要女兒向法官表示要原諒他,法官認為他罔顧人倫,造成女兒心理上難以磨滅的陰影與傷害,最後依性侵幼女罪判刑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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