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找流浪漢當公司董仔 騙徒大開「芭樂票」詐財166萬

男子陳崇業夥同身分不詳的3名男子,先收購漾漾液晶公司的股權,再找來流浪漢(遊民)魏長雄當公司負責人,之後陳男拿著公司的支票本大肆開空頭支票,得手166萬。(資料照)

男子陳崇業夥同身分不詳的3名男子,先收購漾漾液晶公司的股權,再找來流浪漢(遊民)魏長雄當公司負責人,之後陳男拿著公司的支票本大肆開空頭支票,得手166萬。(資料照)

2020/11/04 14:4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62歲綽號阿歪、歪仔的男子陳崇業,夥同身分不詳的3名男子,先收購漾漾液晶公司的股權,再找來流浪漢(遊民)魏長雄當公司負責人,之後陳男拿著公司的支票本,大肆開空頭支票,向5家公司購買市價共計166萬餘元的鋼板、電纜、圓鋸機等材料與設備,再讓支票跳票,台中地院審理時,他全盤否認犯行,法官認為他是詐欺集團的主謀,犯後未見悔意,又沒有賠償被害人,依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刑3年6月,166萬餘元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同年籍不詳、綽號四哥、魏仔、阿富等共犯,先收購漾漾公司的股權,2015年間,在中市西區柳川西路土地公廟旁,找到流浪犯魏長雄(詐欺罪判刑2年6月確定),先讓魏男當公司的董事,2015年4月再向中市政府申辦公司變更登記,由魏男當該公司董事長(負責人),之後,再到華南銀行水湳分行,辦理漾漾公司的支票存款帳戶,並先後於中市大里區、烏日區租廠房。

2015年7月,陳男與共犯陸續向5家公司,訂購鋼板、電纜、變頻器、不鏽鋼板、鍍鋅菱形網、半自動圓鋸機等材料或設備,金額共166萬餘元,並指定運到廠房,陳男等人再開支票付款,不料,設備或材料交付後,支票卻跳票,上述材料與設備也下落不明,5家公司氣得提出告訴。

陳男於台中地院審理時,全盤否認犯行,法官卻認為他就是詐欺集團的主導份子(首謀),否認犯行又不交代材料設備流向,以及詐得贓款下落,據此判決徒刑3年6月,166萬餘元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二審。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