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男賴帳火燒小三毀容「耳朵燒不見」 賠800萬判刑9年定讞
一、二審都依殺人未遂罪判男子曾浩喬有期徒刑12年,更一審時曾男賠償對方800萬元,獲得和解原諒,今年8月改判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桃園市65歲已婚男子曾浩喬,偷吃51歲羅姓小三,卻因他積欠女方800萬元想賴帳,竟朝她潑汽油點火,將她燒成火球,致全身70%燒燙傷,連耳朵都燒不見了,羅女送醫途中不斷大喊「曾浩喬」3字,生怕死後沒人知道是他幹的;一、二審都依殺人未遂罪判刑12年,更一審時曾男賠償對方800萬元,獲得和解原諒,今年8月改判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檢警調查,曾浩喬在大溪有塊地,蓋鐵皮屋出租給人開賭場,小三羅女則是經營制服酒店,2人曾經同居,也被曾妻抓姦過。但2人感情隨著金錢糾紛而變調,曾男向羅女調借1000萬元,只還200萬,雙方為了錢事爭吵不休。
2017年雙十節下午,2人在大溪賭場外再度激烈吵架,曾男暴怒竟拿著汽油桶嗆聲「乾脆把你燒死,錢就不用還了」,拉扯間,曾男竟真的朝她潑汽油,引燃枯葉樹枝丟到她身上,羅女瞬間燒成火球。
羅女痛到放聲尖叫,曾隨即落跑,屋內賭友聽到淒厲求救聲,出門查看、滅火,羅女擔心半途身亡,在救護車上不斷喊著「曾浩喬」名字,希望留下證據;曾男逃亡5天後投案。
羅女雖保住一命,但耳朵被燒爛、手指頭截肢、嘴巴萎縮、鼻子堵塞,全身體表面7成燒燙傷,臉部毀容、身軀變形,須穿壓力衣復健,身心遭受極大煎熬。一、二審時曾男還不認罪,辯稱「是她自己跑到火堆上」、「拿汽油桶往自己淋」。
羅女到庭氣得痛罵他「胡說八道」,證稱曾男原本威脅要燒家具,她出手制止,曾男反而把汽油潑到她身上,嗆聲「乾脆把你潑死,錢就不用還」,再趁她轉身要換掉油衣時,點燃枯葉樹枝往她身上扔,火勢瞬間引燃,曾男就跑了。一、二審重判曾男12年。
更一審審理期間,曾男終於認罪,與羅女達成和解,賠償800萬元,羅婦也表示願意原諒他,合議庭考量曾男讓傷者「身形盡毀」、火燒場景,造成揮之不去的夢魘,手段殘忍,考量和解而酌減3年刑期,改判9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