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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燈泡媽」還有2個可以砍 女網友判3月

王婦遭「小燈泡」媽王婉諭指控,上網發文恐嚇「牠還有2個可以砍!」士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王婦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資料照)

王婦遭「小燈泡」媽王婉諭指控,上網發文恐嚇「牠還有2個可以砍!」士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王婦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資料照)

2020/10/13 13:2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60歲王姓女網友因支持的總統候選人與政黨立法委員得票數不如預期,竟將砲口對向小燈泡媽媽、現任立委王婉諭,發文怒嗆「牠還有2個可以砍!」士林地院審結,上月30日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王婦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1月11日晚7、8時許,王婦在家上臉書張貼「愚天,大港,淋常左這些爛咖都能上,誰在說舉頭三尺有什麼死人骨頭,就請自便!」貼文,隨後見網友回文稱:「小燈泡媽也上了,我去!」,立即在網友留言下方回應:「沒關係!牠還有2個可以砍!」

王婉諭得知後於今年1月13日親赴警局提告恐嚇罪,她說,批評謾罵的言論從小燈泡遇害過後就不曾少過,但在成為公眾人物後,這些言論卻越來越激烈;她認為,評論應針對她在立法院或公共議題上的表現而來,否則對整個社會沒有任何幫助的惡意言論,甚至涉及犯罪的言論。

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將王婦起訴,王婦在審理時承認犯罪,也對王婉諭感到抱歉;王婉諭則透過律師表示,雙方並未達成和解,且王婦所為可能引起他人效仿,請士院依法量刑。

士院審結,認定王婦基於恐嚇的不確定故意,在公開個人臉書張貼加害王婉諭子女生命、身體等惡害內容,使王婉諭經網友轉載得知後心生畏懼,該當恐嚇危害安全罪之要件,且這種言論極可能引起他人仿效,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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