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斷頭無罪被撤銷 高院更一審認定逆子「故意」殺母裁定羈押3個月
2020/10/08 11:4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梁姓男子前年10月持刀砍殺母親37刀,剁下母親頭顱從12樓丟到社區1樓中庭,一審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今年8月大逆轉改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遭最高法院火速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由於梁男正因另犯傷害案在監執行拘役,將於本月13日出獄,高院更一審合議庭為防出現「漏接」情況,今緊急開庭訊問梁,認定梁男「故意」殺害母親、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將他羈押,自本月13日起算,為期3個月。
35歲的梁男在2018年10月18日晚間施用毒品後突然抓狂,拿刀朝67歲母親猛砍,再斬下頭顱拋下樓;桃園地院認為他行凶時辨識能力降低,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但高院認為他殺人時因吸毒導致無辨識能力,改判無罪。
案發後即遭羈押的梁男,在高院判無罪並責付給桃園衛生局後,桃園地檢緊急攔截,以另涉的傷人案發監55天,下週10月13日將出獄。
高檢署不服判決梁男無罪,9月上訴最高法院,請求撤銷無罪判決;最高法院上月18日分案後,僅花11天審結,認為梁「何時」吸食卡西酮致作用最強,高院未傳喚鑑定機關釐清,調查證據職責未盡及理由欠備,上月29日撤銷發回更審。
由於二審無罪判決已被最高法院撤銷,案件審判回到第一審的無期徒刑狀態,但「強制處分」具有持續性,高院更一審考量梁男的拘役刑期將於本月13日期滿,為避免出現司法空窗期,臨時決定今上午提訊梁男出庭訊問,再由合議庭儘速重新做出強制處分必要性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