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肉羹賺上億7度遷籍還脫產 欠稅被管收9天後繳清1259萬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行政執行署自2011年1月成立至今,總受理案件數1億2694萬6789件,終結件數1億1791萬1878件,累積徵起金額達5788億元。行政執行署執行官張雅惠7日表示,執行官若查到義務人有錢還拒繳,可向法院聲請管收,約束人身自由,一名賣肉羹的老闆賺上億元的卻不願繳稅,7度遷移戶籍還脫產,管收9天後就繳清1259萬元。
張雅惠表示,有些義務人滯欠金額龐大、蓄意脫產、惡意拒繳,執行官會窮盡手段查證,例如:公告獎勵民眾檢舉義務人行蹤或可供執行的財產、有無生活奢華或違反禁奢命令情形,只要符合法定要件,依法就可辦理限制住居(含出境、出海)、核發禁止命令,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促其履行義務。
張雅惠舉例,販售韓風潮服的網路名店陳姓負責人,拒繳稅款,經台北分署調查認有隱匿或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情事,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次日其配偶即攜帶現金清繳稅款212萬元。現任台東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鄭姓理事長,擔任公司負責人期間,欠繳稅款,花蓮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歷經2年抗告裁准管收,也是翌日,家屬即繳清欠稅234萬元。
此外,新北分署一位74歲陳姓婦人,欠稅1300萬元,故意不履行,將財產贈子脫產,經法院裁准管收20天後,兒子就籌錢繳清全部欠款。另一名溫姓義務人,賣肉羹賺上億元卻不願繳稅,7度遷移戶籍還脫產,經新北分署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獲准,管收9天後由家屬代為繳清1259萬元。
張雅惠指出,若義務人真的繳不出款項,各分署也有相關措施,例如:寬緩分期繳納期數、遇重大災害暫緩強制執行、建立轉介社福機構或就業機構、成立愛心社從事公益活動等。
據統計,自2012年4月至上月底止,各分署辦理「轉介就業服務中心輔導就業」計1159件、「通報縣市政府相關單位提供必要之救助」計2435件、「轉介社福機構諮詢」計662件、「愛心捐款及關懷訪視」計1350件,合計5606件。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自從上次基隆一名男子積欠1.8萬元罰單,房子被拍賣的事件後,行政執行署就多次開會研商,現已定調,針對小額欠款案件,將謹守比例原則,但對於滯欠大戶,也會強力追討,以實現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