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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瓦斯瓶爆3火球重創婦人 工人忘測試慘賠

瓦斯瓶。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瓦斯瓶。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0/10/05 07:2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一家瓦斯行蔡姓員工在楊姓婦人住處更換瓦斯鋼瓶後,當天下午楊婦開瓦斯發生氣爆,臉部等多處嚴重燒傷,要求賠償144萬元,高雄高分院認定蔡男換好瓦斯瓶,卻未點爐火測試有疏失,判決蔡男和瓦斯行連帶賠償89萬元定讞。

據了解,2015年9月1日上午,被告蔡姓瓦斯行員工,前往楊姓婦人住家更換瓦斯鋼瓶後,隨即離開現場。當天下午4時,楊婦開瓦斯爐烹飪時,突然3個爐口同時引爆火球,造成她臉部、頸部、右手全肢、左手全肢與部分下肢嚴重燒傷,楊婦飽受精神折磨,憤而要求賠償醫藥費及100萬元精神撫慰金共144萬元。

被告蔡男和瓦斯行則指稱,瓦斯鋼瓶換好後,有檢查調整器,確認安裝成功及無漏氣現象,並曾詢問楊婦是否要試點燃爐火,由於對方拒絕,所以未做測試而離去。

又說,事故原因為調整器年久老化失效,與更換瓦斯鋼瓶無涉,而調整器並非向被告購買,且檢查調整器的功能正常與否,不是蔡男工作範圍,否認有過失。

1、2審法官調查,蔡男未依規定檢查瓦斯壓力調整器功能是否正常,也未進行漏氣測試與試點爐火等安全測試即離開現場,因而未發現調整器減壓功能已失效,明顯有過失,並審酌兩造經濟狀況等情形,認為賠償89萬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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