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放水廠商傾倒廢棄物 雲林崙背3清潔隊員收押禁見
2020/09/23 20:17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把公家垃圾場當作自己家?雲林縣崙背鄉有清潔隊員涉嫌收受廠商賄賂,放水廠商的廢棄物進崙背垃圾場,被雲林檢調查獲,3名清潔隊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被裁定羈押禁見,另廖姓及李姓廠商則分別以8萬元及6萬元交保。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昨(22)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偵辦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清潔隊隊員涉貪污案,有清潔隊員涉嫌收受廠商賄賂,放行廢棄物進公家垃圾場,檢調兵分數路,查崙背鄉公所清潔隊辦公室及相關被告住居所等共9處,執行搜索及查扣相關證物,並傳訊被告李姓、徐姓、林姓及另2名崙背鄉公所清潔隊員,並傳訊被告廖姓、李姓等2名廠商及1名證人等共8人到案。
經雲林地檢署6名檢察官支援偵訊後,檢方認為李姓、徐姓及林姓清潔隊員違法提供「崙背鄉垃圾衛生掩埋場」給廖姓、李姓廠商堆置、回填廢棄物,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收受賄賂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諭知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
雲院法官於今天裁定被告李姓、徐姓、林姓清潔隊員羈押禁見,另被告廖姓、李姓廠商則分別以8萬元、6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