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用口水塗抹服飾店老闆娘 緊鄰餐飲店兄妹檔老闆被判罰鍰
示意圖。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1對陳姓兄妹在台東市區共同經營餐飲店,僅因物品放置界線事宜,與毗鄰經營服飾店的郭姓女店主起嫌隙,雙方去年8月間又因同一事宜發生爭吵,陳姓兄妹竟當街怒罵郭女「幹X娘」、「瘋查某」,「壞心人」,並接續以手指沾塗自身口水後往郭女臉頰塗抹,郭女不甘受辱提告,台東地方法院審結,以公然侮辱罪分別判處陳姓兄妹7000元、9000元罰金。
法官認為陳姓兄妹以「幹X娘」、「瘋查某」、「壞心人」等語辱罵郭女,陳女還以 手指沾塗自身口水後往郭女臉頰塗抹,依一般社會觀念衡量,確有表示不屑、輕蔑、鄙視、攻擊人格意涵,足以貶損郭女的人格價值及尊嚴評價,兄妹倆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法官酌審陳姓兄妹不思以理性方式溝通協商、解決糾紛,以粗鄙言行侮辱郭女,致使郭女受有精神上痛苦,欠缺尊重他人名譽之觀念,又未與郭女達成和解或實際填補損害,陳兄判罰7000元,陳妹9000元,易科罰金以每日千元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