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被分手又見恩愛畫面 開車撞傷夫妻檔判賠
2020/09/03 16:0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一名女子與彭姓有婦之夫交往2年多,2018年耶誕節「被分手」,又目擊彭男隨即與陳姓元配聚首,竟趁彭男開車欲搭載陳婦之際,駕車衝撞彭男車輛,導致站在車頭的陳婦及車內的彭男受傷,與彭男的姦情也連帶曝光,分別被陳婦、彭男提告求償,桃園地院法官判決女子須賠償陳婦69萬145元、彭男20萬500元。
判決指出,女子與彭男從2016年至2018年12月間交往,兩人還曾在彭男桃園市平鎮區、台中市摩鐵發生性行為,2018年12月25日耶誕節,彭男想回歸家庭並約出女子談判,女子不滿「被分手」,加上彭男隨即與陳姓元配聚首,氣得開車衝撞彭男車輛,當時陳婦正好要上車,走到車頭位置就遭撞傷,造成左膝部挫傷,人在車內的彭男也有背部挫傷,車子前、後保險桿及車前大燈都毀損,女子與彭男的姦情連帶曝了光。
陳婦因配偶權受到侵害及身體受傷,對女子提出民事求償告訴,彭男則因遭女子開車撞傷,同樣對女子提告求償,女子辯稱發生性行為是被彭男設計,開車衝撞則是不小心、非故意;但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拍下女子衝撞過程,事發後她還在車內喊:「我撞他們了!他們會報警,我沒有做傻事!」彭男也坦承出軌,因此不採信女子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