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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女女戀!為債撕破臉 竟於臉書懸賞逼債

恐怖女女戀!為債撕破臉竟於臉書懸賞逼債!法官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恐怖女女戀!為債撕破臉竟於臉書懸賞逼債!法官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2020/08/27 13:4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恐怖女女戀!鄭姓女子與蕭姓前女友因債務糾紛,雙方撕破臉,鄭女竟在蕭女臉書公然懸賞逼債,甚至貼出蕭女照片、年籍住址與手機門號等隱私,事後還向法官掰稱這件事是駭客幹的,與她無關,新竹地院依違反個資法重判徒刑5月。

判決書指出,鄭女原本與蕭女為同性情侶關係,交往期間鄭女買車請蕭女當保人。後來蕭女與同事有糾紛,以致鄭女車輛無端遭毀壞,鄭女因而將車子退回原賣家且須負責賠償,鄭女因認蕭女也應負擔2萬元,為向蕭女索討,竟在去年7月4日於臉書張貼:「幹!出來面對!當初我車被砸、被潑鹽酸因為妳的事情!車子賠償責任應該也要負吧!封鎖我的電話?想躲起來逃避不關妳的事嗎?車子賠償一人一半!請趕快處理吧!」等語,且張貼含有蕭女照片的臉書帳號主頁截圖,及買賣契約載有「擔保人蕭女的出生年月日、住址、行動電話門號」等個人資料照片。

3天後鄭女又張貼:「各位幫忙分享一下,人有出來有紅包,給你當獎賞。」並再張貼先前貼文截圖及照片。

鄭女辯稱該臉書帳號並非她在使用,貼文都不是她幹的,且現在駭客這麼多,可能是有人盜用她的照片。

法官審酌鄭女僅因與前女友有債務糾紛,竟不思以理性途徑解決糾紛,反而在網路上張貼含有被害人個人資料截圖,侵害隱私權,犯後猶未體悟自身違法,迄今未能與被害人和解,因此依違反個資法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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