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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替剁母頭無罪判決背書 法醫所:從未做過精神鑑定

    逆子梁男剁母頭獲判無罪,引發社會嘩然。(記者鄭淑婷攝)

    逆子梁男剁母頭獲判無罪,引發社會嘩然。(記者鄭淑婷攝)

    2020/08/22 22:5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一名梁姓男子前年狂砍老母37刀,斬首後把頭顱從12樓扔下社區中庭,觸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高等法院20日指出,根據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梁男犯案時受到毒品影響,無辨識能力,評議後判無罪。不過法醫所22日澄清,法醫只鑑定死因與毒化,從未做過精神鑑定。

    法醫所表示,所內主要業務為死因鑑定,另附帶設有毒物化學及DNA鑑定,所招聘的法醫均來自病理學領域,非精神醫學領域,故不可能做精神鑑定,高院的文字敘述宜更精確,以免誤解。

    法醫所解釋,本案受桃園地檢署來函委託,做死者的死因鑑定及梁男的毛髮、尿液毒品濃度,整個報告聚焦在梁母,梁男的毒品濃度則是附帶檢測,依照慣例,法醫為了協助檢察官迅速進入案情,均會提供毒品濃度與行為辨識能力之間的關聯文獻,但那只是背景資料,絕非鑑定。

    法醫所說明,毒品濃度高低與辨識能力的強弱關係,是基於過去的通案分析,而非針對本案所做的鑑定結論,且桃檢當時委託的鑑定內容,也不是要研析梁男殺母時是否受到體內毒品濃度影響,因此這部分在法庭上應不具證據能力。

    法醫所強調,負責本案的法醫從未做過精神鑑定,法院也從未請法醫以專家證人或鑑定人的身分到庭具結,高院的文字過於精簡,文義易生落差,盼外界勿誤認。

    法界人士認為,高院法官均為資深法官,文字錙銖必較,本次卻寫出模稜兩可、易讓人誤解的說明,若是刻意,恐有拉法醫所背書的問題,若是失誤,則應盡速更正,以免遭人質疑判決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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