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涉賄》交保後疑串證 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收押禁見
立委陳超明的辦公室主任梁文一,獲檢方諭令交保後涉勾串證人,今遭聲押禁見,北院下午開庭後已裁准。圖為立委陳超明4日步上囚車,移送看守所。(資料照)
首次上稿16:42
更新時間17:54(新增裁定理由)
〔記者溫于德、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涉賄案,疑查出國民黨立委陳超明的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於本月1日獲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後,涉勾串證人,昨再次約談梁文一,今晨認為他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下午開庭後已裁准。梁成為本案第10位遭收押被告。
裁定指出,梁文一供詞避重就輕情形並在本案扮演居中協調角色,且梁的上司陳超明或行賄業者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均已遭羈押,若梁未遭羈押,恐透過他人串證,另梁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受賄罪嫌疑重大,牽涉金額也龐大,若遭認定有罪恐遭判重刑,故有羈押原因。
法官另特別在裁定書末提到,由於國內媒體近日持續以大篇幅報導立委集體收賄案,考量梁文一與同案被告在社會上均具相當影像力,可透過媒體報導了解偵查進度,恐影響偵查結果,故除了裁准羈押禁見,同時諭知梁不得受授任何物件。
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聲押結果目前情況如下,遭收押禁見被告包括: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及其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及其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及其辦公室主任梁文一、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及其辦公室主任林家騏、白手套「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另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則獲80萬元交保。
檢調在7月31日發動大規模搜索約談後,梁文一8月1日凌晨獲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陳超明則涉嫌收受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100萬元,被法官裁定收押禁見,陳抗告失敗,確定羈押2個月。
據指出,陳超明供稱不知情,錢的事都是由梁文一去聯繫處理。檢調本週密集提訊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供詞後,案情進一步明朗,檢方認為梁涉案的情節重大,交保在外恐有礙後續偵審追訴,昨再次約談梁到案,訊後聲請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