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工務員涉收賄61萬 貪污罪起訴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011年間致幃工程有限公司詹姓負責人,標下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簡稱一工處)2件標案,卻為了文件審查及驗收請款順利,涉嫌向一工處中和工務段林姓工務員行賄,金額共61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2人起訴。
檢方調查,林男在2007年起至2012年間,原本擔任一工處中和工務段的工務員,2012年至2016年間,升任幫工程司。
檢方調查,2011年間,致幃公司詹姓負責人,標下一工處辦理的「100年台64線觀音山隧道委託管理及電機維護工程」與「101年度台64線觀音山隧道委託管理及機電維護工程」2件標案。
檢方調查,他為了文件審查及驗收請款順利,於2011年至2012年間,在一工處中和段辦公室內,涉嫌對負責「履約管理、計劃書審核、材料進廠查驗、品質及工地稽查」的林男行賄,金額共61萬餘元。
檢方偵辦時,林男坦承犯行,檢方認為,林男已於偵查中自白,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因此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