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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案3立委不服被押抗告 高院受理分案

高院今傍晚收到北院送交的立委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蘇辦主任余學洋的抗告狀,隨即分案。(資料照)

高院今傍晚收到北院送交的立委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蘇辦主任余學洋的抗告狀,隨即分案。(資料照)

2020/08/07 18: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檢調偵辦立委涉集體收賄,聲押10名被告,台北地院裁定8人羈押禁見、2人交保,高院今傍晚收到北院送交的立委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蘇辦主任余學洋的抗告狀,隨即分案,由刑16庭法官陳芃宇受命,與審判長葉騰瑞和陪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

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余學洋本月4日皆被北院裁定羈押禁見,4人今向北院提出抗告,北院以最速件處理,整理卷證後於下午4時許送交高院。

昨天檢方已針對獲北院裁定各以100萬、80萬元交保的立委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提出抗告,而在押的趙正宇助理林家騏、廖國棟助理丁復華,也於昨天提出抗告,北院昨晚將徐永明4人的抗告卷證送交高院;高院分案由夜間值班的刑8庭法官周明鴻受命,與審判長陳世宗和陪席法官審理,昨晚、今天閱卷,目前尚未做出裁定。

至於今日新收的廖國棟等4人抗告案,高院依據分案規則,另行分案審理,不與昨日受理的4人併案。

10名被聲押的被告,檢、辯已對其中8人提出抗告,而同為羈押禁見的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白手套「是知管理顧問」總經理郭克明,目前尚未提出抗告。抗告期限為本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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