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客人個資A國旅補助 鹿港民宿業者判拘50天
民宿業者擅自更改旅客住宿日期,申請優惠補助遭揭穿,彰化地院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拘役50天。(資料照)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一名陳姓女遊客去年9月到彰化鹿港一家民宿投宿,原本想使用「擴大國旅秋冬遊住宿優惠活動」1000元補助,因投宿資格不符規定取消,陳女日後又前往他處投宿想申請補助,卻發現已遭鹿港民宿業者盜用個資使用,彰化縣政府獲報後察覺,停止撥款並提告詐欺。彰化地院審理,認為馬姓業者犯詐欺罪,判處拘役50天。
判決書指出,彰化縣政府去年9月至12月辦理「擴大國旅秋冬遊住宿優惠活動」,規定週日至週五入住,即享有折抵1000元補助,去年9月7日陳女與家人到鹿港旅遊後下榻當地民宿,但是辦理住房時當天為週六,而無法使用優惠,10月27日,陳女再投宿其他旅館,欲使用優惠時才發現已有人冒用個資使用,因而向彰化縣政府陳情。
經查發現,馬姓業者(50歲)明知陳女與家人入住無法使用優惠,卻擅自將其9月7日入住日期更改為9月8日(週日)入住,並連同住宿明細、收據等彰化縣政府申請補助,彰化縣府承辦人發覺有異未撥款,並通報彰化地檢署。
對此業者庭訊時喊冤,坦承確實為了申請補助更改日期,不過是應旅客要求才改變,且當場退給旅客1000元,不過遭陳女否認,表示現場就付清全額住宿費。
法官審酌,被告於文書登載不實申請補助款項,達成詐欺取財目的,但因發覺未獲補助,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