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患偷竊癖?長興老董豪宅強盜案 張朝亮判9年
長興化工老董豪宅強盜宣判。(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去年震驚社會的高市長興化工老董豪宅搶劫案,橋頭地方法院宣判,首謀張朝亮向法院辯稱罹患「偷竊癖」申請鑑定意圖脫罪,但合議庭認為張策劃犯案長達7、8個月,多次勘查地形,模擬逃逸路線,足見其並無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仍依強盜罪判處9年徒刑。
除首謀外張朝亮,同案被告周俊誼判8年6月,王台海、常維同幫助共犯判4個月。
去年8月29日張朝亮夥同周俊誼,持改造槍械翻牆進入高雄市鳥松區圓山路豪宅,綑綁屋內6男女,洗劫財物20餘分鐘,帶走監視器主機逃逸,警方循線逮捕張朝亮、周俊誼、及介紹人王台海、常維同等人。
判決指出,張朝亮去7月間因缺錢購買毒品,腦筋動到多年前曾至高雄市鳥松區圓山路附近高級住宅,鎖定長興化工老董豪宅,多次前往查看地形及規劃犯案方式、逃逸路線,張朝亮因需共犯協助,透過友人常維同、王台海尋得周俊誼同意協助共同犯案。
去年8月29日張、周兩人翻越圍牆,直接前往2樓主臥室及書房盜取現金及小珠寶,為搜取更多財物,由張手持改造手槍、並交付空氣槍予周俊誼,一同下樓脅迫控制兩名園丁、看護、及按摩師等人,以塑膠束帶綑綁在樓梯扶手,洗劫屋內財物後,騎園丁的機車分頭逃逸,搶得現金外幣約17萬元,變賣金飾約77萬元,其他古董寶物則還來不及變賣就已落網。
張朝亮20年前曾犯下新光集團吳家豪宅強盜案,先後有違反國家總動員法、竊盜、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強盜、偽造文書等多項前科,他由委任律師向法院聲稱罹患「偷竊癖」申請鑑定。
但合議庭認為張策劃犯案長達7、8個月,多次勘查地形,模擬逃逸路線,犯案後丟棄犯罪物品、變裝藏匿並分配贓物,足見其並無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無送精神鑑定之必要,依強盜罪判處9年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