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設計師裸背照PO網 男判賠23萬
新北地院判決陳男賠償23萬元,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已婚的陳姓男子趁與詹姓女設計師偷情時,偷拍她背部裸體照,分手後竟在臉書PO文:「我手邊好多私密照,有人要的請私密我」,並將裸背照上傳臉書,被害者發現後氣炸提訴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陳男賠償23萬元,可上訴。
兩人外遇關係 正宮留言辱罵判賠3萬
此外,陳男妻子則在臉書貼出詹女照片,並PO文:「肉搜這個女人,有人認識嗎?請舉手」,甚至在貼文下方留言辱罵詹女:「臭三八、網霉、就是整張修到都歪了,變霉」等語,法院也判她必須賠償3萬元。
本案發生於2018年間,陳男未經詹女同意偷拍裸背照,分手後發生感情糾紛,竟在臉書PO文:「我手邊好多私密照,有人要的請私密我」,並留言暗示照片中的人是詹女,甚至把詹女裸背照設為大頭照,及把封面照設為詹女睡覺時裸背照。
詹女發現後氣炸提出刑、民事告訴,刑事部分,一審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陳男6個月徒刑,其妻則因PO文辱罵詹女,也被判處罰金5000元;民事部分,則判2人賠償合計26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