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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愛慕女同事 長達半年在蘭嶼、台東兩地偷拍她洗澡如廁

廁所示意圖。(資料照)

廁所示意圖。(資料照)

2020/06/25 12:38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一名張姓男子愛慕女同事,長達半年的時間,在蘭嶼及台東市兩地,偷拍完全掌握她洗澡、上廁所、更衣的動態,被查獲的偷拍記憶體共240G之多,隱私部位全都錄。一審被依妨害秘密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此案是由被害人洪姓女子向台東警方報案,46歲張男家住高雄,由台東地檢署轉高雄地檢署偵辦,被告張男坦承不諱,由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判決。

張男與洪女原為同事,因工作關係,在蘭嶼及台東市兩地同室相處,張男愛慕洪女,竟對她展開長期的竊錄。從106年6月到11月間在浴室架設隱藏式攝影機,偷拍她的身體隱私部位,不只洗澡、更衣,連上廁所的過程,都被錄下來。

洪女查覺有異後,發現浴室竟有密錄器,連接電腦一看,自己的身體竟然都錄下來,相當惱怒,以LINE質問張男,張坦承並且道歉,表示是因喜歡她才偷拍,且只是供自己觀賞,並未外流。

張男向檢方交出密錄器、記憶卡、手機,共有10個記億卡,容量240G,數量相當龐大。雖然時間密集,但是在蘭嶼、東市兩地竊錄行為,因此檢方以兩條妨害秘密罪分論併罰。

一名男子在純樸的蘭嶼對女同事進行偷拍,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記者黃明堂攝)

一名男子在純樸的蘭嶼對女同事進行偷拍,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記者黃明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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