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男撿屍酒醉學妹 牙刷插下體滅證二審仍重判
情境圖。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21歲彭姓現役軍人,與同齡的王姓友人去年6月趁著酒後,輪流性侵學妹小美(化名),事後王男為了滅證,還用牙刷柄沾水插入小美的下體,試圖抹去跡證,小美醒後查覺怪異,報警處理;新北地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王男3年2個月徒刑,並依現役軍人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彭男3年徒刑;二審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判決指出,彭男與王男在去年6月9日凌晨,與學妹小美前往KTV歡唱,席間小美不勝酒力而醉倒,2男趁她意識不清之際,將她載到汽車旅館輪流性侵。
犯案得逞後,王男為了避免留下證據,竟拿牙刷刷柄沾水插入小美下體,試圖抹去跡證。小美清醒後查覺下體怪怪的,懷疑遭到性侵,立即到醫院採證並報警處理。
經過鑑定,警方在摩鐵房間內的衛生紙團有採獲2男的DNA,牙刷上也有王男的精液DNA,2男坦承犯行。一審法官認為小美為此身心受創,拒絕和2惡狼和解,因此將王男判刑3年2月、彭男3年。
2男上訴二審,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刑度。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