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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昏勒殺前女友劫財還想姦屍 法官認兇嫌「尚非殘忍惡劣」逃死

下藥迷昏勒殺前女友劫財的陳冠霖。(記者蔡彰盛翻攝)

下藥迷昏勒殺前女友劫財的陳冠霖。(記者蔡彰盛翻攝)

2020/06/16 17:4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男子陳冠霖因債務纏身,竟覬覦戴姓前女友存款,以「最後一次聊天」為由將她騙到摩鐵,先以FM2迷昏洗劫財物,再將她勒死、姦屍,期間不僅製造她仍存活假象,伴屍6小時當中還外出買毒品、嗑泡麵,死者父親哭泣痛斥陳男將他女兒當提款機,要求法官判陳男死刑,但合議庭認為陳男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其犯行未到處以極刑程度,最後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冠霖與戴女原為男女朋友,去年6月分手,得知戴女戶頭有20多萬元存款,因本身債務纏身,且不滿戴女分手,竟覬覦她戶頭內的存款,於去年7月9日晚間預先備好FM2後,假意邀約外出,佯稱要跟她最後一次聊天與喝酒,便載往汽車旅館。

隔天凌晨0點,陳男趁戴女不注意時,將FM2預先以熱水溶解摻入啤酒罐內,哄戴女喝下,藥效發作後陳男即洗劫其財物,戴女因驚覺遭下藥,起身想走,陳男竟勒住脖子直到窒息死亡。

當時戴女室友頻頻叮囑戴女要準時回去,陳男竟以戴女手機回覆「晚上我睡這好了、早上再回去換衣服、太累了、心好累」,讓室友誤以為戴女安然無恙,陳冠霖接著脫去戴女衣物企圖姦屍,卻因無法勃起而作罷。

接著陳男用戴女手機登入戴女網路銀行,轉帳10萬元到自己戶頭,再冒用戴女信用卡,以語音平台繳納自己4632元電話費。

期間陳男還拿戴女皮包內的2千元外出買毒品、泡麵,然後再折回摩鐵房間。清晨5點半陳男傳簡訊給前妻彭女「謝謝你對我作的這些報復!恭喜你!你真的成功了!因為你徹底的改變了我!」

清晨6點多,陳男以戴女手機傳送「可以幫我打卡嗎?剛起床、還要回去換衣服」等訊息給戴女室友,才騎機車逃離汽車旅館。

陳男隨即前往便利超商,想盜領戴女17萬元存款餘額,卻因不知密碼而作罷,甚至還想以信用卡預借現金,但因非本人而無法成功。

陳男當天早上10點多去網咖冒刷戴女信用卡,購買300元遊戲點數。中午彭女得知陳男殺人,下午2點多陳男在網咖再傳簡訊恐嚇她「下一個就是你!這是你的選擇!」當晚9點警方鎖定陳男位置,將他逮捕歸案。

陳男落網後,對殺害戴女的動機一開始說是感情衝動殺人,被檢警查出下藥後才改口,供詞數度改變,「查到哪裡才承認到哪裡」,甚至被檢警查出下藥後才改口說原本要同死。

死者父親出庭時痛哭說,陳男不斷騷擾戴女,為的就是要錢要錢要錢,以為他女兒是提款機,女兒在日記都有提到,要求法官判陳男死刑。

然而合議庭認為,陳男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因此其犯行尚未罪無可逭,未到處以極刑程度,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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