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遽逝 李承翰母親決定參與二審訴訟
李承翰母親(右)因丈夫將於16日出殯,擔心心情過於沈重、難以負荷,今天才未出庭,但已表達參與訴訟的意願。(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遭殺害案,今天下午在台南高分院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原告委任律師林國明表示,李承翰母親因丈夫將於16日出殯,擔心心情過於沈重、難以負荷,今天才未出庭,但李母已表達參與訴訟的意願,日後開庭,她應該都會出庭表達意見。
在高分院第一次準備庭時,李承翰父母都表明要參與訴訟,當時決定由李父代表參與訴訟,後來因李父病逝,參與訴訟代表出現變化。林國明說,李承翰母親已決定接替丈夫參與兒子命案的訴訟。
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仍主張對凶嫌鄭姓男子的精神狀態再做鑑定,要確認鄭男在殺人行為時是否思覺失調症發作?是急性、間歇性發作或是未服藥的復發?是否影響辨識、控制能力,也要請醫師評估凶嫌是否有反社會人格的問題。
林國明也認為,一審委請醫療機構的鑑定不夠嚴謹,未參考相關證人證詞;一審鑑定報告前後矛盾,理學檢查指鄭嫌是正常、無重大精神病理意義,鄭嫌智商76也高於專業老師所說50至69的輕度智能障礙,談不上有輕度智力障礙,結論怎會是鄭嫌無辨識能力?成大、奇美2醫院是醫學中心,醫療資源豐富、完整,可對再鑑定做出較有說服力的報告,嘉南療養院非大型醫學中心,鑑定恐不夠精準。
鄭嫌律師則反對再對鄭嫌精神狀態做鑑定,受命法官陳珍如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後強調,日後合議庭會對是否需再做精神鑑定作出決定。
對受命法官提到是否需依保安處分執行法將鄭嫌送監護?檢方強調尊重法院權責,但也提起看守所醫師評估鄭嫌精神狀態有改善、生活無異常,似乎沒有監護的必要性。
李承翰父母的委任律師林國明表示李母將參與二審訴訟。(記者王俊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