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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與男性友人講電話 他吃醋壓床性侵

不滿她與男性友人講電話,男醋勁大發性侵前女友判刑。(記者鄭淑婷攝)

不滿她與男性友人講電話,男醋勁大發性侵前女友判刑。(記者鄭淑婷攝)

2020/06/06 14:4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袁姓男子去年3月20日到前女友位於桃園市八德區的住處,正好碰到女友弟弟開門外出,在取得同意後他自行進屋,發現前女友正在跟男性友人講電話,袁男竟醋勁大發將前女友狠壓在床上性侵得逞,事後允諾支付40萬元賠償金也只付了6萬元,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袁男去年3月初和前女友分手,3月20日凌晨1點多卻跑到前女友住處「站崗」,見前女友弟弟正好要外出,他詢問:「我要進去找你姊姊?」在取得同意後袁男便自行進屋,並直接走上3樓前女友房間,發現她正在開心講電話,對方還是個男性,袁男醋勁大發,將前女友推倒在床上、壓制雙手性侵得逞,女子事後向家人哭訴,並驗傷對袁男提告。

受害女子淚訴,當時遭到袁男粗暴對待,案發後袁男不斷傳訊要求見面,造成她心理創傷、隨時感到害怕與緊張;袁男偵訊、出庭時則坦承犯行,雙方已達成和解,袁男允諾支付40萬元賠償金,不過,他聲稱至今仍存不到10萬元,賠償金也只付了6萬元。

桃園地院法官指出,袁男與受害女子曾是男女朋友,但袁男卻未能尊重她的身體自主權,造成她心理創傷,袁男至今仍未依和解條件如實支付賠償金,也未見他犯後有何積極彌補之意,念及他犯後坦承,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3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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