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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婦人肇逃 駕駛投案辯稱「離開找律師」被聲押

盧姓男子今天落網被移送,檢方做出聲押處分。(記者王捷攝)

盧姓男子今天落網被移送,檢方做出聲押處分。(記者王捷攝)

2020/05/19 17:30

首次上稿 16:49
更新時間 17:3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18日發生的汽車駕駛闖紅燈撞死騎機車婦人肇逃案,經警方透過管道向肇事盧姓駕駛施壓,盧男今在律師陪同到案,但他供稱雖有撞到機車,卻不曉得有撞到人,而車禍發生後急著離開現場,是為要找律師討論案情,警方偵詢後,將他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檢方認為盧男有逃亡之虞,依刑事訴訟法101條,做出聲押處分。

至於警方在肇事車輛所找到的毒品,據昨天已先到案的方姓與張姓夫妻供稱,這些毒品是盧男所有,但盧男則表示這些毒品不是他的,他也不知道是誰的,警方將對盧男進行驗尿,以釐清案情。

據了解,37歲盧男從事賣菜工作,本月4日曾被高雄警方查獲毒品,他在17日帶著朋友到台南玩,直到18日凌晨1時許,他開車行經中華西路與民生路口時闖紅燈,撞上40歲黃姓女機車騎士,但他撞車後立刻下車逃跑,留下車上的毒品與2名乘客在現場,最後坐計程車逃回高雄。

案發後,警方根據相關資料,鎖定盧男與2名乘客身分,昨天2名乘客到案,但他們表示只知盧男绰號,不知其真實身分,所幸台南市警方去年曾查辦一件毒品案,有掌握盧男相關人際網絡,便透過管道連絡盧男,警方放話如果不來投案,就要請拘票來抓人。

最後,盧男於今天下午在律師陪同下到案,對於自己為何要肇逃,盧男辯解,他是為了急著找律師討論案情,才會趕回高雄,他否認撞到人,也否認持有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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