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王八蛋」都判罰款 結果一個罰5000元、另一個罰8000元
同樣是難忍一時之氣,怒罵對方是「王八蛋」,一個被法院判罰5000元,另一個判罰8000元。(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同樣是難忍一時之氣,怒罵對方是「王八蛋」,一個被法院判罰5000元,另一個判罰8000元,都可上訴。
蔡姓男子去年12月間在小吃攤排隊點菜時,因不滿王姓男子插對,氣得當眾向王男大罵:「媽的,王八蛋」、「沒有教育」、「不要臉到極點」等,王男不甘受辱,報警處理,蔡男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000元。
另一名李姓男子,因懷疑鄰居檢舉他違規停車,去年6月間在住處騎樓怒罵鄰居「王八蛋」,鄰居氣得控告李男公然侮辱,雖李男辯稱是對著自己的車罵「王八蛋」,並非衝著鄰居,但鄰居提出行車記錄器影像作證,法官認為李男犯行成立,且犯後態度欠佳,判罰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