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北市70間KTV、電影院等公共場所 5/1前稽查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指出,5月1日前會把台北市70間登記有案的KTV跟電影院相關公共場所做稽查。(記者沈佩瑤攝)
〔記者沈佩瑤/台北報導〕錢櫃林森店發生大火釀成5死,也燒出了消防公安問題。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指出,5月1日前會把台北市70間登記有案的KTV跟電影院相關公共場所做稽查。
黃珊珊說,錢櫃火災的憾事,台北市政府相關稽查責任跟改進,相關稽查內容跟項目可以做檢討,也的確需要即時的影像。此外,聯合稽查「過度重視防弊」,讓現場稽查人員沒有任何資料,這也必須改善;聯合稽查要取締非常多家,稽查時間相對短,未來還會做檢討改進。
黃珊珊說,火災發生後檢視法條,目前最可行、最快速的是行政執行法第36條,行政機關為了避免相關公共安全或急迫的災害發生可以做相關處置,「先用行政執行法要求他們暫時停業,然後限期改善」。
針對案子發生後外界質疑為什麼不能開罰?黃珊珊解釋,因為消防法有一條「限期改善」,即便抓到違規也只能先要求限期改善。她認為消防法還是有修法必要,市政府也修正SOP,未來若發現違規需要限期,台北市會採取更嚴格的法條,直接用最高標準條件,用行政執行法勒令業者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