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同性伴侶反目指侵挨告 認錯、賠償換緩刑

同性伴侶反目,柯女指侵被害人挨告,柯女認錯、賠款,屏東地院予以緩刑機會。(記者李立法攝)

同性伴侶反目,柯女指侵被害人挨告,柯女認錯、賠款,屏東地院予以緩刑機會。(記者李立法攝)

2020/04/27 09:03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柯女與同性伴侶「小芸」(化名)鬧分手起爭執,柯女氣得將小芸拉進房間指侵得逞,警方據報將柯女送辦,柯女事後認錯並同意賠償小芸,換得緩刑機會,可上訴。

柯女去年12月間與小芸因鬧分手發生爭吵,柯女氣得將小芸拉進房間強壓在地,以手指性侵小芸,不甘受辱的小芸大聲呼救並報警,柯女被送辦後,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

柯女事後與小芸取得和解,同意分期賠償小芸20萬元,法官念在柯女因分手事宜導致情緒失控,犯罪手段尚未造成被害人身體重大傷害,且犯後具悔意,並獲得被害人原諒,依法減輕其刑後,予以緩刑5年,緩刑期間須向檢察官指定的符合公益機構或團體,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