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墜橋身亡家屬提國賠 法院認服安眠藥為主因判敗訴
簡翁自駕墜橋身亡,家屬認為是橋上施工所致訴請國賠,台北地院認為簡翁服用安眠藥上路為事發主因,判家屬敗訴。(資料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72歲簡姓老翁於2017年3月間駕車行經台北市華中橋,擦撞前方機車後失控衝破右側簡易施工圍籬,連人帶車墜落20公尺深的橋下堤外便道身亡。家屬事後訴請國賠,台北地院審結,認定簡翁服用安眠藥嗜睡卻開車上路為事故主因,無關工程,判家屬敗訴,可上訴。
家屬主張,事發地進行人行道暨自行車道拓寬工程,卻未依規定設置警示燈、鋼護欄,導致簡翁無法辨識路況才不慎墜橋,故向負責監督施工的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索賠喪葬費及精神慰撫金共453萬餘元。
法院審理期間傳喚被撞的機車騎士證稱,他上橋約5秒均未變換車道,車尾就被撞;至於簡翁後方駕駛則說,見到簡翁行駛於內側車道,上橋後逐漸往外側偏移,撞上東西後仍持續前進,沒有煞車也沒有放慢速度就墜橋了。
合議庭依據檢方偵查結果與證人證述認為,簡翁當下可能因服藥,達到嗜睡程度而無法正常駕駛,撞上機車後仍無反應,持續開進工地直到墜橋,與橋上是否施工或具有缺失,又新工處是否怠於監督無關,故判家屬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