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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1.8萬罰單法拍透天厝 執行官:一切合法 杜絕危險

基隆男子陳青旭因積欠罰單,導致房屋遭法拍,台大前法律系教授陳志龍(中)發起聲援,今到宜蘭分署陳情。(記者張議晨攝)

基隆男子陳青旭因積欠罰單,導致房屋遭法拍,台大前法律系教授陳志龍(中)發起聲援,今到宜蘭分署陳情。(記者張議晨攝)

2020/04/16 19:36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基隆男子陳青旭積欠1.8萬元罰單,導致鑑價180餘萬的3樓透天遭法拍;陳男處境獲得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聲援,今陳志龍與陳青旭家人至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陳情,陳母一度下跪,盼全案有轉圜餘地。承辦行政執行官柯玉倫則出面釋疑,強調程序合法,因陳違規多次,執行是為杜絕危險,陳因名下無任何財產,也均未出面處理,才查封房子法拍。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當事人 赴宜蘭執行署抗議

陳青旭因積欠罰單未繳,被基隆監理站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該署2016年收案後,展開催繳工作;13次法院催繳公文均由陳母簽收,但陳遲未出面,同住的高中子女也未見到公文,最後房子於2018年2月27日查封,隔年8月26日首次法拍,今年1月6日第四拍以135萬元拍定。

陳男以母親不識字、不清楚法律公文內容等理由,認為母親、住家內子女並不知道罰單欠繳,且查封時,行政執行署未張貼封條,他們並不知情,因為1.8萬元罰單,導致透天厝被法拍,也有違比例原則。

老母下跪 盼全案有轉圜餘地

70餘歲的陳母,今到宜蘭分署陳情時一度下跪,盼全案有轉圜餘地。原先陳志龍等人盼承辦執行官出面對質,釐清案情,但分署憂心場面失控,先將家屬安置於會議室,由分署長洪景明出面解釋。

柯玉倫今則提出卷宗,釐清執行過程。她指出,陳男從2006年起違規多次,如無照駕駛、超速,甚至酒駕等,其中部分違規還是由警方攔停,地點還有幾次在住家附近,明顯知道違規事實,但經監理站多次催繳,陳始終未出面繳交罰單。

柯玉倫指出,宜蘭分署2015年12月收案,扣除執行期屆滿案件,還有1.8萬罰單欠繳,因此收案迄今,以2次平信、11次雙掛號,通知其繳款,每次公文書信均由陳母簽收,但直到查封前,違規部分仍未繳款。

柯玉倫指出,在法拍房屋前,曾調查陳男存款、動產等情形,從對他侵害最小的部分開始查扣,但陳名下並無存款可供扣抵,因此前年2月,與書記官、監理站、地政事務所等單位,到陳男家中查封房子。

不過,聲援陳男的陳志龍質疑,陳男當時屋內剛添購家具、電器,為何不查扣屋內動產,且查封當天,屋內外也未貼上封條,僅以公文通知,就直接拍賣房子,顯然不符程序及比例原則。

柯玉倫澄清,執行動產需要移送機關申請,當天到場時,屋內家電等動產明顯老舊,依照行政執行法,若價值不足清償,不能送交執行,且日常生活所需之物,也不能扣押執行,這是法律有明文規定。

她說,查封過程都有員警、鄰居、監理站等人到場,都有拍照、簽名存證,陳男說未看到封條,她並不清楚狀況,若損毀封條,也須負有罪責。

柯玉倫說,強制執行除健全國家財政,還有公益性質,陳男因多次違規欠繳,被移送執行,也是為了杜絕危險行為再次發生;房子從查封到拍定前,只要陳男出面說明困難,她們都能協助處理,但直到房子法拍前,陳都未出面。

至於全案有無轉圜餘地,因全案已經拍定,也已經交給權利移轉書,僅能由陳男與拍定人協商購回;原先3月底就要強制點交,經與拍定人協商,才延至4月底,若監察院要調查此案,程序完全合法,她也願意接受調查。

承辦此案行政執行官柯玉倫,今出面受訪釐清疑點。(記者張議晨攝)

承辦此案行政執行官柯玉倫,今出面受訪釐清疑點。(記者張議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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