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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導」鈕承澤涉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 一審判4年徒刑

「豆導」鈕承澤一審被判4年徒刑。(資料照)

「豆導」鈕承澤一審被判4年徒刑。(資料照)

2020/04/14 11:4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電影導演「豆導」鈕承澤,前年11月被控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法院審理期間鈕承澤「認錯但不認罪」,堅稱誤以為女方對他有意思,會錯意而冒犯對方,他已賠償和解並道歉,請法官判無罪或給予緩刑,但蒞庭檢察官認為他的道歉不著邊際,不宜輕縱,具體求刑3年4月;台北地院今宣判,依強制性交罪判鈕承澤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鈕承澤今未到庭聆判。他上月在最終答辯時向法官說,案發後這段日子,很多訊息是媒體捕風捉影,並不真寘,親友都不和他聯絡,讓他學會忍受寂寞,也學會與自己相處,不知自己能否再撐下去。

據指出,鈕承澤審理時堅稱無罪,不承認強制性交,強調女方一開始沒有反抗,以致他誤認為女方對他有意,他沒有強迫、強制女方的意思,沒強制性交的犯意,且他調解時已達成7位數金額彌補女方,希望法官能釐清事實,判他無罪,若認定有罪,也希望能給予緩刑。

但蒞庭檢察官論告時認為,鈕承澤與被害人在劇組中,具有職場的上、下從屬關係,被害人為了保住工作,才未激烈抗拒,不代表她同意性交,鈕承澤自始至終都未坦認全部犯行,還歸責於女方沒拒絕他,部分認錯的態度顯無誠意,道歉不著邊際,不宜輕縱,具體求刑3年4月。強制性交罪的法定刑期為3年至10年。

被害人在辯論時到庭表示,鈕承澤至今不認罪,答應賠償只是為了求得輕判,她無法原諒他,請法官依法判決。

鈕承澤被控於2018年11月23日,劇組原訂當晚開工作會議,鈕承澤臨時取消會議,改成在家中聚會,並請劇組主管帶被害女子到場,飲酒用餐至隔天凌晨,劇組人員和鈕的友人陸續離開,獨留被害人與鈕獨處,鈕將她強壓沙發上,強行脫衣舔胸、指侵。驗傷時在被害人胸口採驗到鈕承澤的口水DNA。

合議庭日前傳喚當初帶被害人去鈕承澤家聚餐的劇組林姓女主管作證,她證稱,聚餐時被害人從頭到尾都「笑笑的」,餐宴尾聲也沒有說要離開,林女說她當時以為是談戀愛的開端,才先行離,直到事後看到被害人傳的受傷照片,才知被害人與鈕獨處時遭粗暴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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