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骨假冒人骨」合謀詐國庫千萬元 公務員判12年、撤職停用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2014年爆發「豬骨混充人骨」弊案。圖為豬骨烘烤加速乾燥。(資料照,記者翻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市八里區公所課員連龍得2012年審核「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公共工程案」殯葬補助,與負責開挖無主墳的廠商典固公司串謀以豬骨假冒人骨,向國庫詐取1628萬元補助款,士林地院2017年依貪污罪判連12年徒刑,公懲會日前再判他撤職、停任公職4年。
2012年間,新北地政局辦理該起工程案,發現開挖處、八里廖添丁廟後方的土地有大量無主墳,遂請包商找典固開挖,並負責起掘及遷葬等相關作業,典固擔心骨骸不多、可能會虧錢,便買通經辦審核的連龍得放水,以豬骨混充人骨,浮報6104具死人骨頭,詐得1628萬餘元。
典固先指示員工蒐購豬骨,一部分撒在工地佯裝人骨,另一部分則與人骨一同裝入骨袋,拿到火葬場焚燒裝罐,期間一度被燒骨人員察覺有異,質疑顏色與尺寸非人骨,上面還有爛肉,但被典固要求「不要問」。
而後典固又多次使用同一具人骨,起掘拾登陸經緯度、編號、拍照後,再把祂丟到另一處工地,假裝別具遺骸,藉此重複詐財,死者不得安息。
連龍得則因負責審核補助,與典固串謀詐財,5度索賄,典固為求盡速取得工程款,前後共交付70萬元賄款,還招待他喝花酒。
連龍得則否認犯行,辯稱驗收時尚有其他課員在場,自己沒有主導權,跟典固拿的錢是經濟困難的借款,非賄款。
不過,其他課員則證稱,連龍得較懂殯葬業務,因此主要由他查驗,並向廠商提及改善缺失;連曾在勘驗時跟廠商說「要燒白一點」、「這沒有洗乾淨」,被法官認定他具主導權且知情。
經統計,典固共報驗6665具人體遺骸,其中6104具攙入豬骨,估計詐領金額1628萬5420元,士院依貪污罪連龍得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公懲會也認事證明確,判撤職並停用公務員4年。